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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衢州市召开民主法治村试点经验交流会(摄影:葛国平)
如何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招贤镇招贤村建立健全三级议政制度、
柯城区航埠镇推行村干部“两监督一赔偿”制度、江山市大陈乡推行重大村务村民公决制,6月13日,上述做法在常山县招贤镇召开的全市民主法治村试点经验交流会上得到了交流推广。
省司法厅副厅长陈志忠,市领导陈荣、胡方增、毛洪才参加会议。副市长王克波主持会议。
陈志忠肯定了我市民主法治试点村的做法。他说,按照十六大关于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加强领导;要深化普法教育,坚持学用结合,提高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实效;要依法保障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实现并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新突破。
陈荣强调,深化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性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维护农村稳定的重要途径,是提前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现实需要。要创新载体,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调动广大村民群众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村民委员会组织建设;全面推进村级民主决策,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真正发挥村民自治的功能和作用;全面推进村级民主管理,扩大基层民主,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全面推进村级民主监督,促使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自觉廉洁自律,有效保障村民自治;全面推进村务、财务公开。要突出重点,改善法治环境。要注重和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两创”活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内容相结合,协调推进。
(衢州市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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