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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召开全体成员会议

                                
                            
                                                             
 

[本网讯]7月9日下午,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召开2007年度全体成员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试行)》、《浙江省“五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分解》等文件。据悉,这是我省首次以正式文件对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在全民普法教育中应承担的职责与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标志着全省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已经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省委副书记夏宝龙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王辉忠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圣平出席会议。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40余人参加了会议。
    夏宝龙在充分肯定去年全省“五五”普法启动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后指出,今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当前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至关重要。为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十一五”期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继续走在前列”的奋斗目标,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平;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切实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夏宝龙强调,在新的形势下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一要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参与”的领导体制。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和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放到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安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要及时研究解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从人力、经费等方面创造必要的条件、提供切实的保障。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努力发挥好带头作用,切实把普法摆上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认真履行本部门的职责,使普法工作与单位、个人的工作实绩相结合。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在省普法办的统筹协调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普法工作的开展。省普法办要密切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并适时开展对各单位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要突出重点,因人施教。在多年实践的基础上,“五五”普法规划明确指出,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以及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这五个重点对象既是我们普法的工作重点,也是普法的热点、难点所在。省普法办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分别制定了针对这五个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意见,对不同对象学法的重点内容、学习方式和要求都进行了明确。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意见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要特别强调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问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仅是自身履行职责、胜任工作的需要,而且对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有着重要的带动和示范作用,对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有着重要的影响。法制宣传教育要有新突破,首先必须实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突破。一方面,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带头学法用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提高依法履职的水平;另一方面,在领导干部学法的内容、方法、考试考核、组织管理等方面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落实好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任免、奖惩、晋升的重要依据,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真正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三要创新方法,贴近实际。面对日益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人们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我们要转变思维方式,更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要从满足公众的法律需求出发,从融入公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着手,着重在确立法治理念、培育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风尚、弘扬法治文化上下功夫,最终实现提高全社会成员法律素质、培养法治精神和塑造法律信仰的有机统一。要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亲和力和吸引力,使学习法律知识的过程变得更加轻松活泼、引人入胜。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根据不同层次的宣传教育对象,采取更加多元化、更能吸引人的宣传方式。要充分利用数字电视、电脑网络等现代传媒的优势和特点,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指导、引导和支持有关传媒办好法制栏目,并重点扶持和建设一批法制宣传教育精品节目和品牌栏目。最近,按照司法部的要求,省普法办正在积极筹备成立浙江省法制新闻协会,要建设好、利用好这个平台,充分发挥其作用,推动法制新闻宣传工作的不断进步。四要总结经验,典型引路。法制宣传教育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了解、掌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法制宣传工作的需求,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好的经验和做法,发现和培育先进典型,探索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工作指导水平。当前,要着重在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总结探索:一是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内容,深入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单位”活动;二是以严格依法行政、确保司法公正为重点,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三是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农民为重点,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四是以提高基层工作法治化水平为目标,以推进农村法治建设为重点,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要争取通过几年的努力,探索和培育一批在全国叫得响、在面上推得开的典型群,用典型引路来推动整个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发展,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继续走在前列提供法治保障。

                                                                                   浙江省普法办

 

 
 

主办: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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