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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根据浙江省普法办下发的《关于2006年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考评工作的通知》(浙普办〔2007〕4号)要求,我省从5月10起对全省“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了考评。考评工作分三个小组进行,分别由省司法厅副厅长、省普法办主任陈志忠、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秦小平、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陈建义带队。考评时间由各考评组自行安排,考评工作于5月底前完成;各考评组以不低于30%的比例对各市申报的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抽查考核。考评的重点内容和方式主要有“一查、二看、三问、四评”。即一查:各项制度是否落实(民主议事协商制度、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制度、民主评议干部制度、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学习制度等制度);各种组织是否合法健全(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组织);台账和各种记录(登记)本是否详细规范(“两委”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记录、重点对象学法记录、调解登记等);村集体经济是否增长;村里是否签有法律顾问协议书;二看:村务和财务公开栏(内容、形式、程序“三个到位”);法制宣传栏(硬件是否符合要求,专栏不少于6期,是否及时更换挂图);法律图书角;村居环境;三问:每个村(社区)抽10名村(居)民参加调查问卷;四评:考评组检查结束后对所有被检查的村(社区)进行综合评议。考评工作结束后,省普法办将对全省100家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表彰授牌。
浙江省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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