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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3月29日--30日,浙江省台州市在玉环县召开民主法治村(社区)质量推进现场会。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省普法办主任陈志忠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台州市司法局局长、市普法办主任谢云枚,省司法厅副处长杨剑锋,玉环县委常委、副县长王以好,市司法局副局长王跃军以及全市9个县(市、区)的分管局长和宣教科长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先参观了玉环县城关下斗门村,实地踏看了宣传公开栏、听取了汇报、进行了座谈,随后玉环县作了经验介绍。
谢云枚在现场会上指出,台州市的“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作为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载体,对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保障和促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协调发展,推动民主法治建设、提高村(居)民自治和法律意识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他强调,下阶段要着重把握三个方面:一是突出重点,把握“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质量。在进一步深化创建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继续开展星级评定工作。今年全市三星级以上创建面达到78%,同时要求60%的三星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建立“浙江普法宣传栏”,并与有关部门联合设立乡镇法制辅导站的试点工作。二是改进方法,注重“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成效。紧密结合“百万农民学法维权工程”,开展“法律农村行”活动,即以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抓好“三个千万”工程(讲千堂法律课,送万册法律书;放千场法制片,发万张普法连心卡;训千名法制宣传员,树万名“法律明白人”)。三是普治并举,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进程。在创建活动中,把农村民主法治村建设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与加强农村社会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与加强农村基层法律服务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探索建设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全面推进。谢局长还在会上回顾了全市200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并对下阶段的工作作了部署。
陈志忠副厅长对台州市民主法治建设情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说,台州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亮点,有特色,这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机制的不断完善,工作指导扎实、载体明显等特点分不开的。对下阶段如何提升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质量,陈志忠副厅长提出了四点意见:一要深化认识促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是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建设平安浙江、法治浙江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二要紧抓重点促成效。要抓住“两委干部”、村民代表、党员、村小组长这些重点对象,要抓住重点、难点等重点内容,要抓住机制和制度建设这个重点环节,要抓住骨干缺、经费少这些难题开展工作,使“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三要更新理念促统一。根据时代和法治理念的变化,及时更新工作理念,做到民主与法治、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普及法律知识与与培育法治观念、普法形式与效果、普法数量与质量“六统一”。四要改进方法促实效。要积极改进方法,善于当参谋、出点子,善于抓重点、树典型,善于抓协调、强合力,善于抓结合、重渗透,切实提高工作实效性。
台州市司法局王跃军副局长最后作了会议总结,并对下阶段的重点工作作了具体部署。(浙江省台州市普法办 沈文飞)
浙江省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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