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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按照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和省普法办《关于做好2005年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申报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2006年1月9日至11日,由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陈金伟处长和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周晓虹副处长等4人组成的考核调研小组,对嘉兴市申报的部分省级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了抽查考核。通过听、问、查、看等考核形式,考核组认为嘉兴市各级领导对“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建设活动高度重视,被抽查的各村(社区)组织机构比较健全,民主法制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以“四民主、两公开”为核心内容的村民自治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同时,考核组还对省“民主法治村(社区)”星级评分标准和有关“五五”普法工作的设想与规划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摄影彭磊/文黄唯平)
浙江省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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