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县将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

    为发挥好领导干部学法的导向作用,提高政府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日前绍兴县委决定,将于3月底4月初对新上任的领导干部进行一次法律知识考试。
    这次考试的对象包括新一届政府组成局(委、办)长(主任)人选。考试范围包括宪法、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和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关于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论述。考试方式将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独立完成。
    据悉,这次考试情况将作为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干部的依据之一,并记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档案,对不参加法律知识考试或成绩不及格的,将暂缓任命。

                                         (绍兴县司法局   徐佩娟供稿)

200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