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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前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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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司法局 陈才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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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坚持不懈地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是摆在全党全国人民面前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完成这项任务,必须克服我们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扫清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障碍,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只有这样,才能逐步建设民主、法治的社会主义国家。
一、当前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l、部分领导干部存在“重经济轻普法”倾向
通过“三五”普法,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学法、用法、守法蔚然成风。但是,从目前的情况看,由于受长期的封建主义影响,一些领导干部的“人治”思想仍根深蒂固,尤其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有些领导更是认为,经济建设是硬指标,是大事,普法工作是软任务,可有可无。一些基层干部甚至认为:“普法工作搞多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学会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的工作会越来越难做。”因此,普法工作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
2、缺乏长远的、系统的学法规划
在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指导下,我国从1985年以来,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但据笔者了解,有些地方普法这条线始终没有统一的、长远的、系统的规划,存在“各自为政”、“单打独斗”现象。这样一来,普法工作或偏或倚,甚至出现“撞车”现象。如今年我县的“WTO”法律法规的学习,县委宣传部、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县委普法办公室相继下发文件,各自发行教材,弄得各部门、各乡镇疲于应付,苦不堪言。
3、普法工作力度不够,制约、监督、保障机制不完善
首先,有些部门、单位对普法工作仅停留在“购一本法律书、听一堂法律课、参加一次法律考试”上,没有把普法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尤其对农村和广大公民的普法重视不够,缺乏力度。其次,由于普法的制约、监督、保障机制尚不完善,各单位的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普法学习很系统、很认真,有的应付了事,走过场;有的学法经费没保障,造成普法工作无法顺利进行。去年,我县组织全体机关、乡镇干部、企事业人员、学校教师进行《婚姻法》和“WTO”两本书考试。有些单位,学习、考试很重视、很认真,而有些单位连普法教材也不买,考试时,互相抄袭,有的人干脆不参加考试,还有的人以复印件上交,应付了事。
4、社会法制环境不好,影响了普法工作的开展
当前,社会法制环境还很不理想,执法水平也不高,从而导致一些人认为,学法律不如学“关系学”,法律学得再好、再精通,不如关系搞得好管用。一些人表面上高喊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背地里却置法律于不顾,或是投机钻营、奉承拍马、或是行贿受贿,苦心经营关系网。以权代法,以情代法的现象依然存在。成克杰、胡长清等高级官员的纷纷落马,许多腐败案子被相继揭露,便是最好的明证。
二、搞好普法工作的对策
1、健全组织网络,正确处理好普法工作与发展经济的关系
(1)建立健全普法教育领导机构,是搞好普法工作的组织保证。自1985年普法教育工作以来,各单位相应建立了普法组织,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较好地起到了组织、检查、督促、考核等作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员的流动,有些单位没有及时作相应调整,组织领导机构人员不整齐,有的甚至名存实亡。对此,必须进行及时调整、补充和完善,确保普法工作顺利、有效运行。
(2)培养一支懂业务又比较稳定的普法教育骨干队伍,是搞好普法工作的重要环节。从“一五”到“三五”,各单位相继建立了一支普法师资队伍,成立了讲师团,配备了普法联络员。这支队伍承担了普法的宣传、辅导、考核工作。从现在情况看,这支队伍的专业法律知识水平还不高,且人员尚不够稳定,很难适应当前普法任务的要求。由此,要采取措施,在保证队伍稳定的同时,及时对他们进行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和业务素质,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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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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