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实践与探索

诸暨市普法办主任、司法局局长 杨鹏超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及经济社会生活中“四个多样化”的显现,法制宣传教育遇到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青少年法制教育已成为一个重要课题,也是全社会十分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重视和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既是落实邓小平同志关于“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和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培养“四有新人”指示的重要工作要求,也是确保社会长治久安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民主工程,因此,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件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长远战略意义的大事。

    一、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基本情况
    诸暨素有“耕读传家”的遗风,自古以来就把青少年的教育放在最重要的位置,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是个私经济的活跃,对青少年的教育包括法制教育,不但没有松懈,反而日益加强。市委市政府把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推进学生素质教育,争创教育强市以及深化发展“枫桥经验”,积极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一环来抓。先后制定下发了《诸暨市法制宣传教育若干规定》、《诸暨市中小学素质教育纲要》等一系列加强青少年教育的文件规定,用以规范并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到目前为止,在全市建立了114所青少年法制学校及183所“家长学校”、“社区学校”。“经过三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全市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都有了明显提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形成。全市青少年学生犯罪率一直控制在万分之零点三以下,大大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000年6月,省普法办、省司法厅、省综治委、团省委、省教育厅专门在我市召开了“全省青少年法制教育经验交流会”,省委副书记周国富参加会议,高度评价了我市“强化法制教育,培育一代新人”的做法,在全市形成了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二、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要做法。
    1、党政领导,部门配合,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市委市政府始终把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且把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作为推进教育的根本出发点和着力点。突出青少年法制教育在全民普法中的位置,把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列为普法规划和各年度普法计划的重要内容。市领导经常过问,市委书记王国伟在听取市司法局1999年工作思路汇报和看到2000年浙江省普法工作要点后,两次强调要把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作为重点,把在校学生的教育作为重中之重,注意改进方式、方法。有创新,求实效。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以及有关组织每年都对如何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问题进行专门的部署和研究。特别是有关青少年教育维权的专门机关和职能部门,都围绕“加强青少年教育、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这一中心,结合各部门实际,扎扎实实地开展教育、维权、挽救等工作,为全市青少年营造了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以及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2、讲究方式,创新载体,努力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效果。一是以学校为主阵地,加强在校生的法制教育。积极创办青少年法制学校、红领巾法制学校。各学校每学期都制定了法制教育计划。一般要求小学每月组织1次普法活动,中学每半年上1堂法制课。法制学校统一聘请政法、党团部门领导或业务骨干担任法制学校名誉校长或法制副校长。聘请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制辅导员,法制教育情况列入对学校、教师、班级、学生的综合考评内容。各年级、班级组织主题班会、法制演讲、法制辩论会、模拟法庭、“一日小交警”等法制实践活动,每位学生要学习一到两部法律法规知识,写出一至两篇学法心得。文化、广电部门也能积极配合学校,选送优秀法制节目、影视片和法制书刊,到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较好地推动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二是以宣传为主要手段,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青少年成长的外部环境。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声势,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确定每年的9月份为“法制宣传月”,组织法制报告会、法制文艺汇演、普法征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图片展览、法律知识竞赛等大型教育活动,切实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重视青少年的社会环境。三是以农村基层为主攻方向,扩大和巩固农村社会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范围和阵地。通过开办“村民法制学校”,开展“送法下乡”积极抓好社会青年的法制教育。我局牵头组织20多个部门,利用中心集镇商交会,每年开展10次左右的“送法下乡”活动,通过图片展览、发放资料、法律咨询、播放法制录像片等综合性、系列化的活动,为广大农村青年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公安、工商、劳动、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在重点集镇成立青少年维权岗、家长学校以及“外来人员培训学校”,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学文化、学技术、学法律,教育他们遵纪守法,勤劳致富。3、联系实际,着眼长远,夯实青少年法制教育基础。一是抓制度。几年来,根据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实践,我市进一步建立完善了一系列制度,依据《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诸暨市法制宣传教育若干规定》、《诸暨市中小学生素质教育指导纲要》以及《教师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各项管理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二是抓“创安”。以创建安全文明单位(社区)活动为载体,扎实抓好学校、社区、农村基层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特别是学校,根据综治委提出校园创安“十条标准”,各校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出各自创建工作方案,建立“创安”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学校从上到下,层层签订责任书并分解落实到每个部门、把“创安”工作作为年终评优的必要条件之一,从而大大增强了自防自治能力,预防案件发生,不少学校建立了护校队,配备了治安管理人员,据统计,全市各类学校现有各类专(兼)职治保人员3563名。此外,在农村基层和社区等方面也把青少年教育管理作为“创安”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到位,抓出成效。三是抓整治。几年来,我市每年都组织公安、工商、文化、广电等部门对文化娱乐场所进行专项清理整顿,着力治理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不良社会现象,严肃查处非法经营场所,优化学校周边环境,净化社会风气,为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我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几年的实践与努力,我市在青少年法制教育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据了解,去年经我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未成年人案件有48件53人,今年1至9月份有37件43人(包括外来人员作案);今年1至9月份发生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抓获的977人中,14?25周岁青少年犯罪嫌疑人就有433人,占43.3%。这里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这没有抓到位,法制教育还有薄弱环节。主要有以下方面,
    1、缺少一个良好的运行机制。青少年法制教育是一项涉及社会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和各部门的共同支持配合,单靠一家解决不了问题。并且这块“责任田”谁主管职责不明,少了一个良好的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来加以规范协调,没有一只“领头羊”,部门之间协调有一定难度,因涉及经费、人员等因素影响,往往是侧重自身,各吹各的调,没有形成合力,平时疏于督促检查,使得有了问题抓一抓,没有问题靠一靠,主动性不强。特别是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既没有抓到位,更是缺少有效的方法。
    2、缺乏一支素质较高的师资队伍。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师资水平千差万别,许多老师是半路出家,对法律法规并不熟悉,受领任务后才匆匆备课,有时照本宣科,使得授课质量大打折扣。法制学校副校长或辅导员,虽然具有不少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但教学并不是他们的本行。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师团,虽然优势非常明显,但毕竟成员们有各自的一摊本职工作,面对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繁重任务有些力不从心。此外,平时缺乏系统地研究,宣讲资料比较陈旧。随着形势的发展,已很难满足广大青少年的需要。
    3、缺少一个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外部环境。主要表现在文化市场管理不严,不良思潮乘隙而入。现在我市大部分学校被书摊、录像放映厅、电子游艺厅、流动摊点包围,城区和中心集镇内,网吧也不少,这些场所对青少年诱惑很大,极容易产生负面消极影响,有关部门虽然进行了多次整治,但由于种种原因,问题仍不少,不良现象仍在危害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此外,适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活动场所较少。全市现有的各类活动场所均以盈利为目的,很少考虑青少年的经济承受能力,这样就给一些地下游艺厅、书摊有可乘之机。有些单位、学校即使有较完备的活动场所,也是对内开放,大部分青少年被拒之门外,校外生活较为枯燥单调。

    四、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对策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市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提高全市公民法律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我市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重点要在以下几方面加以突破。
    (一)运行机制上有新突破。着力构筑起一个“党政领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一是要有组织。建立和健全青少年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的作用,改变以往有关部门单一作战的状况,要握成拳头,形成合力,提高整体效果,从组织上保证青少年学法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二是要有位置。把青少年法制教育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教学计划。要把法制教育放在与德育教育、学科教育同等重要的位置,作为一门必学科目,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学校的法制教育开展情况列入考核内容,定期组织检查。真正确保法制教育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三是要有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健全青少年法制教育制度、检查制度、考核制度,建立法制教育责任制,明确责任,实行岗位目标管理,一级抓一级,坚持统一部署,统一规划,统一考核,统一评比,与法制教育教师的政绩评议、奖惩晋级相挂钩。此外,学校方面要建立法制教育内部档案,当地政府对重点闲散青少年要进行重点法制教育帮扶,抓好源头管理,切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二)在净化外部环境上有新突破。重点是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力度和对文化市场以及意识形态方面的治理与控管,特别是加大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力度,从根本上消除危害青少年健康的各种精神污染,为广大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要想方设法扩大青少年活动场所,凡有条件的单位和学校,在休息天、节假日应免费向青少年开放图书馆、体育场。影剧院、博物馆应对适合青少年观看的影视片、展览内容实行半价,对有益于青少年健康的科教片要组织上门放映,真正把教育寓于各种生动有益的活动之中。
    (三)在教育形式、教育效果上有新突破。一是要创载体。把法制教育渗透到青少年教育的各个环节,坚持法制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充分利用法制学校这一阵地,对家长进行法制教育。同时.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家校联系卡等多种途径向家长宣传法律,加强学校与家庭联系,请家长配合学校进行教育,使法制教育横向贯通。坚持镇乡、部门联动,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通过举办法制报告会、预防青少年犯罪理论研讨会和开辟青少年心理咨询热线电话等有效载体,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同时把法制教育与文明共建、社区教育结合起来,在法制实践中不断丰富青少年学法内容,进一步提高青少年对法律重要性的认识。坚持法制教育与重点对象帮扶相结合,把重点对象转化和培养优等生工作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建立重点对象档案,落实包干责任,制定转化措施,力求明显成效。二是要强师资。青少年法制教育教员必须通过严格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才能上岚,青少年法制教育领导小组每年都要组织一次以上的培训,帮助中小学校、政治教师和社区学校、乡镇法制学校教员。提高法律知识,力求通过三年的努力,在全市建立起一支素质较高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师资队伍。三是要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建立工作责任制.抓好落实。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坚持以课堂教育为主的原则,落实长效措施,抓好在校学生的日常法制教育工作以及学校普法教育的各个环节;普法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会同有关部门精心制定计划,作出安排部署,同时提供优质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部门要把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镇乡、街道、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要结合各自实际,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建设.使青少年法制教育形成网络化、制度化,把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个青少年。

2002-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