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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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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上城区区委书记 张鸣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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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总书记指出:“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我们法制建设的进程正在不断加快,提高领导于部的法律素质已成为一项紧迫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增强学习法律的自觉性”。为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法、依法管理的水平,我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注重从领导机关做起,从领导班子做起,从领导干部做起。到目前为止,领导干部人人都有“三证一档”,即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合格证、每季学法日签到证、“三五”普法结业证,个人学法用法档案。据统计,自普法教育以来,区里有21名干部走上副厅级以上领导岗位,有 52项工作被评为全国先进,全区逐步形成良好的依法治区环境。
充分认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
领导干部要自觉学习法律、宣传法律、执行法律,关键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识有多深、决心就有多大。为此,区委从 1985年以来,在全区各种会议上反复宣传学法用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把领导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五个有”上:一是依法治国有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确定为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并写进了宪法,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治“官”,从“人治”走向法治,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都需要一支法律素质较高的领导干部队伍,才能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方针的落实。二是党和国家有号召。党中央。国务院在批转中宣部、司法部“四个”五年普法规划时,都把领导干部列为重点。江总书记也多次强调领导干部对法律知识要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些。中央从1994年以来已连续举办了十二次法制讲座,做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领导干部必须响应中央号召,抓住有利时机,以极大的热情带头投入到学法中去。三是改革开放有需要。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为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先后制定了近四万部法律法规和规章,其中有80%以上是由政府执行的,作为领导干部要掌握保护市场主体权利、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管理以及涉及与国际经济交往的惯例等方面的法律知识。特别是去年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更需要通过学法来更新现念,尊重市场经济运行规则。四是自身建设有要求。领导干部分别掌握着一定的权力,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和决策者,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带头人,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自身法制观念强不强,严格执法做不做得到,直接影响到主管的一大片部门能不能依法办事的问题,领导带了头,学在前,用在前,就能调动广大干部和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五是人民群众有愿望。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公民既要求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又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据统计,在上访案件中有百分之七十左右涉法,同时“民告官”案件也逐年增多,这进一步说明领导干部学习法律不是可学可不学,而是非学不可,势在必行,必须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抓。
六种形式开展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
为了把领导干部的普法学习抓得生动活泼,富有实践性、科学性,区委主要采取了“六种形式”:一是定期举办讲座。从1993年以来,每季组织一次学法日,区“四套班子”成员及各部门党政一把手参加,先后学习了近60部法律法规,做到根本大法反复学、基本法律经常学、专业法律不断学、新颁法律及时学,不断增强宪法意识和提高法律素质。二是组织法制学习。区委每年对近三百名区管干部分期分批进行普法轮训,学习规定的共同法及与工作相关的专业法,今年着重学习了依法治国理论、WTO法律知识和婚姻法、保密法。每次轮训都进行书面考试,做到法制理论与法制实践紧密结合,使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三是结合工作学法。除了全区统一举办法律讲座外,区“四套班子”还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法律学习。例如,换届选举后区政府召开的第一次区长办公会议第一项议程就是学习依法治国理论和《行政处罚法》,区人大常委会每次审议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前,首先听取该法辅导,以增加自身法律知识,尔后依法进行审议。四是参加上级培训。根据市里安排,区“四套班子”成员分期分批进市委党校接受普法培训,不少执法部门领导参加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法培训,有的部门负责人还参加全国人大有关工委和中国政法大学联合举办的各类法律讲习班,以提高依法执法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五是法律知识竞赛。为了把法制学习搞得寓教于乐和趣味性。全区先后开展了“宪法”。“邓小平论民主法制建设”、“人民防空法”。“香港基本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建筑法”、“消防法”等法律知识竞赛,区“四套班子”成员以及区管干部积极参加,有的还得了奖。六是撰写学法小结。区“四套班子”成员和区管干部每次都带头做共同法试卷,参加书面考试,而且从“一五”开始每个五年普法结束后,人人都能联系实际自觉写出普法总结。通过认真回顾,从法制理论到法制实践,又从法制实践到法制理论,循环往复,不断渗透,使书本知识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得到有效升华。
六项制度保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施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也必须用制度加以规范。区委结合实际建立了“六项制度”,以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顺利进行:
一是学法签到制度。为了加强考核,区委组织部、区人大办、区依普办给每位领导干部发一本学法签到证。区委还专门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规定,学法不得委托他人参加,一次不来书面通报,二次不来年度考核不能评优秀,年底统一汇总学法参加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目标考核依据之一。
二是带头讲法制度。区委成立 15人组成的普法讲师团,由区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任正副团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承担机关干部和普法师资的培训任务,据统计,全区还有 99名区管干部、272名厂长(经理)、399名基层骨干担任法制宣传员。从上到下基本形成法制宣传网络。
三是任职考试制度。早在1990年,区委、人大、政府多次明确规定,凡是法律考试不合格的干部一律不予任命。从1996年以来,全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共组织了9次,有487人次参加,其中新提拔的区管部72名,法官31,检察官29名。每次考试均由区领导监考。
四是监督制约制度。领导干部始终纳入监督之列,自觉接受党的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每年听取群众公开评议。区人大任命干部还要接受权力机关的监督,全区先后有35名局长(主任)依法接受述职评议,31名局长(主任)依法接受在任、离任审计。
五是决策咨询制度。区委、区政府在编制区“十五”国民经济计划等重大事项决策前进行法律咨询和反复论证,充分发挥专家、律师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按照法律法规的总体框架,经班子集体研究后再行实施。真正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区政府多数部门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
六是学法档案制度。为全面掌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区委组织部、区人大办、区依普办专门制作个人学法档案,把学法内容、时间、次数、成绩、体会、总结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均登记造册。做到一人一表,一人一档,档案力求记载全面,做到实用性、连续性和系统性。
学法用法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
经过十七年普法教育、十三年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法律观念有了明显增强,集中体现在“五个提高”:一是提高了重要性的认识。通过法律学习认识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党自己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没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就无法有效地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站稳脚跟,难以胜任依法治国背景下的领导和管理工作。因此,努力学习市场经济法律知识,是摆在我们面前刻不容缓的头等大事。江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两次提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六次提到依法治国,十六次提到依法,八十三次提到法,这不仅充分说明党中央对法制的高度重视,而且也充分说明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紧迫性。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前提是学法,关键是执法。因此在全区一定要确立依法治区的指导思想,推行执法责任制和冤案错案责任追究制,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而努力。二是提高了班子整体素质。区“四套班子”逐步形成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符合法。如制定经济强区、科教兴区、依法治区以及体制改革、精简机构等涉及全区性的方案时,区政府均先由职能部门提出初步意见,然后请区法制办对照法律法规修改,最后再由区长常务会议决定,有的还经区人大依法作出决议后再行实施。在干部任免问题上,严格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区委按照组织法的规定,凡是应由区人大任命的干部,在区人大来作决定前,一律做到“四不”,即不出面、不上台、不介绍、不到职。严格法定程序,区政府每次作出重大部署前,事先不仅请示区委,而且还依法向区人大汇报,依法接受区人大监督,在实际工作中“一府两院”还要注意加强层级监督和专项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三是提高了依法执法的水平。区“四套班子”成员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区长、副区长在签发区政府文件或由区政府批转的文件时,首先看其内容是否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如有,则退回职能部门重写。在旧城改造中,严格按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办事。去年全区依法大规模动迁时碰到一些“钉子户”,区政府有关部门改变了过去任意组织人员强行搬迁的惯例、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各执法部门也严格依法行政,如区物价局做到“四见面”,即违法事实见面、法律依据见面、处理结果见面、享有权利义务见面;区公安分局严格“五把关”,即办案人员把好基础材料关,警区把好事实关,经办人员把好初审关,法制科把好审核关,局领导把好审批关,2000年行政诉讼胜诉率仅50%,去年行政诉讼胜诉率达到100%,据统计,全区今年上半年行政处罚案件计4482件,基本做到了有法必依,依法办案,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四是提高了依法决策的能力。为加大依法治区的力度,区里针对群众比较关心、议论比较多、反响比较大的热点、难点,从1991年开始陆续开展了依法治税、治城、治育、治文、治教、治土、治境八个专项治理,每个专项治理由分管区长挂帅,确定一个牵头单位,若干个部门组成,形成合力,加大力度,如针对个人所得税难征的情况,区地税局长带头,专门在征税重点单位浙江美院设立法律咨询台,召开教师大会动员,使对多位教授、画家补缴个人所得税8万余元。同时还查获市城建设计院漏缴个人所得税100多万元的大案。在计划生育中,区里对13793名流动人员建档立卡,开展计划生育科普周、宣传周、摄影周活动,并对农嫁居人员、农民合同工、外借人员、来杭个体户进行专题调查,使我区计划生育列入了全国先进行列,总之,通过努力确保了八个专项治理工作年年有方向,年年有目标,年年有成效。五是提高了依法管理的本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府两院”在职能上逐步做到“三个转变”,即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行政手段转向法律调控,做婆婆转向当公仆,用法律来指导日常工作。去年在试点基础上,全面开展政务、审务、检务公开,普遍明确“八公开四监督”,并建立了办事指南,设立公开栏,发放服务,发布要事公告,设立服务窗,实行首问责任制,建立AB角责任等制度。区政府还对近千名厂长经理分十一期举办轮训班,学习经济法律法规。区政府领导还十分重视引导基层企业用法律来维护合法权益,如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在申请注册娃哈哈商标时,区政府要求他们同时申请“哈娃娃”等400多个商标。又如,在向社会公开发放福利彩票时,区政府领导多次提出,从发行的程序、奖品的招标到领奖的全过程都要按照才片暂行办法进行,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再如,旧城改造货币安置时,区政府有关部门对400多份房屋拆迁货币安置协议采取了公证的办法,加快了旧城改造建设的步伐。 进一步加大领导干部学用结合的力度我们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中央及省市要求,还有不少差距,还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为此,我们一定要遵循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上级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帮助指导下,克服不足,知难而上。具体做到“五个抓”:一是抓思想发动。通过学习江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使大家进一步认识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是提高领导干部素质和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的需要,一定要克服“说的时候重要、做的时候次要、忙的时候不要”的糊涂观念,不断增强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二是抓会议传达。区委将召开全区领导干部会议,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联合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反复领会司法部张福森部长代表“三部”作的重要讲话,认清形势,明确职责,找出差距,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落到实处,推动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发展。三是抓两级讲座。按照“四五”普法提出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根据区的总体安排,从今年开始,在区“中心组”学法的基础上,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各部门都要建立每季学法日制度。由区直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为责任人,安排学法内容,组织学法讨论,落实法制调研,记载学法签到.使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有条不紊地顺利进行。四是抓制度建设。根据《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区委制定了《区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区政府制定了《去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区政府制定了《依法制区法制教育工作条列》,区直各党委(党组)都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加强领导,以确保全区领导干部普法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五是抓组织领导。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是“四五”普法教育的重点,是干部思想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依法治区战略的组织保证。整个工作在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具体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负责,日常事务由区依普法办落实,使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再上新台阶,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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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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