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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依法治村 促进经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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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小沙镇毛峙渔业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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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毛峙村是一个捕、养并举的纯渔业村,全村面积0.6平方公里,共823户,2331 人,共有捕捞船只41艘。早些年,由于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村里各项管理制度不健全,渔船行业管理不规范,渔业生产中产生了“火烧帐”、雇佣纠纷、海上争斗等不少问题,既影响了社会安定,又影响了村级经济的发展。
面对这种情况,村党支部一班人通过了冷静的思考和研讨,大家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实行依法治村,用国家法律法规、党的政策、社会主义道德来规范渔民的生产和生活,发动广大群众参与村务、财务的民主管理,保证村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真正实行村民自治。
为此,我们从1996年以来,深人村民中进行调查研究,分析矛盾,理清思路,不断探索,努力实践,使依法治村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道路,有力地推动了渔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我们主要的做法是:
一、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先导,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为开展依法治村打下良好的基础。
几年来,我们坚持认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既是依法治村的重要内容,又是依法治村的基础工作,各项法律只有为人民群众所熟悉、掌握和运用,才能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而广大干部群众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依法治理的进展和效果。
因此,我们始终把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放在依法治村工作的首位,常抓不懈,贯穿始终。
在具体实施中,主要突出了四个重点:一是抓好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为重点的全体干部、党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党员增强依法治村的责任感,为村民学法作出榜样。二是抓好全体村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我们在村委、车站、码头、交通要道设置了宣传窗、黑板报和固定性的标语牌,张贴有关法律宣传画、漫画,组织晚呼队进行环村宣传,印发法制宣传资料到户、到船头。同时还充分利用老年协会、妇代会等各种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如村老年协会把《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与现实生活结合,自编自演了《婆媳和》、《赌博恨》等法制文艺节目,公开演出后在全村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被镇政府定为宣传《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典型节目,在全镇巡回演出,受到了当地政府及群众的一致好评。同时,老年协会还利用典型案例进行以案说法。村里有对年过七旬的老人,生有三子,均已成家立业,而这对老年人生活问题却难以落实,村里多次做三个儿子的思想工作,结果还是老大推老二、老二推老三。他们邀请镇司法所、镇广电站,以《这对老人的生活费该给否?》为题制作了一档专题节目,在镇有线电视频道上公开向全镇播放,让群众讨论,引起了较大的轰动。人们在指责这三个不孝子的同时,对自家老人的态度也在悄悄转变。如今毛峙村乃至小沙镇的赡养纠纷已基本解决。三是抓好休渔期渔民法制宣传教育。我们村每年在休渔期里对全体渔船老大等职务船员到有关部门进行技能和法律知识培训,并以法制教育合格证作为出海生产的有效证件之一,在村里还请区、镇司法干部对渔民讲授跟渔业生产、渔业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如《中韩渔业协定》、《海域使用管理法》、《渔业法》、《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等,同时,还编写成适合渔民阅读的资料送法入户、上船。另外,村里还注重对外来民工的法制教育,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自觉遵纪守法。这些外来民工与村民关系融洽,安心在这里工作,并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四是抓好对在校生的法律法规教育。我们定期邀请镇司法所、镇综治办对毛峙完小在校生进行法制教育,从小培养孩子们的法律意识,使他们养成良好的遵纪守法习惯,全村在校生没有一个违法犯罪。
二、以法律为准绳,建章立制,把村里的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轨道。
经过几年的实际工作,我们认为在农村存在的许多问题,有一部分属于法律法规调整的范畴,有一部分属于伦理和道德所调整的范畴。
因此,我们在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注重建章立制,加强制度建设,以此来约束、规范干群的行为,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早在1996年,我村就依据有关法律,结合本村实际制订了有关规定,统一了合伙协议和雇工协议内容,并在全村推广,杜绝了过去常发生的合伙纠纷和雇佣纠纷。这一尝试的成功,使我们初步尝到了依章办事依法治村的甜头。此后我们又针对群众反响较大,涉及面广,矛盾比较突出的船上财务审批、建房、用电、卫生、船上伤亡赔偿等问题,依据法律、政策,结合村情,先后制定了便于村干部和村民掌握、操作和遵守的《村民公约》、《毛峙村渔业合作社及股份合作制单位管理章程》。如在渔船财务管理上,规定船上财务500元以内由老大审批,500元以上须经股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渔船的各项收支须全额向村入帐,由村代建各种财务档案。在渔民婚丧大事上,规定遇婚丧嫁娶,允许请假三天,如未能赶上父母过老的补偿l000元,未能赶上子女婚嫁的补偿500元等。
1999年,我们村将原有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和修订,制订了比较完善规范又有较强可操作性的《村民自治章程》。章程对村民的行为规范有了明确的规定,如村民的权利义务、经济管理、渔船股份合作制的单位管理、社会秩序管理、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民主决策监督等。《村民自治章程》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村委又组织了章程知识竞赛,使全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村民戏称这是村里“小宪法”。“小宪法”有效地规范了全村干部和群众的行为,调整了法律法规无法调整的大量日常事务,对全村的安定团结,经济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从去年起,我们进一步开展依法治村“三无二好”活动。村里专门设置综合治理调解办公室,组织、协调、管理全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开展“三无二好”依法治理。一是对民事纠纷及时调处,如村里发生渔船作业、渔船碰撞、渔船的雇主与雇工劳资;渔民在路上作业时工伤事故等重大纠纷,村调委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章程》的规定进行及时调处,把纠纷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自1996年至2002年6月止,全村共发生各类民事纠纷20多件,调解率和成功率均达100%,无因调处引起非正常死亡事件。二是做好群体稳定工作,为了深化渔村改革,推动经济发展,从去年下半年起,全村对原有61艘渔船进行转制,其中15艘渔船因船体小、陈旧等不适应在海上作业的原因,船体进行了拆割处理,因此,村里渔船经转制后,对92名转制渔民全部安置到养殖作业,让他们在生活上无后顾之忧。全村在渔船渔船转制过程中无一起群体闹事上访事件发生。同时,村里还对全体船员(包括外来民工)还全部进行了人身保险和渔船财产保险,使渔民在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得到有效保障。三是加强对“两劳”国籍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全村有“两劳”回籍人员3人,村帮教小组落实帮教措施后,平时对他们加强教育的同时,千方百计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和困难。目前,2人在个体渔船工作,1人从事个体经营。村帮教小组在生活上照顾,工作中关心,做好帮教、感化工作,使3个帮教对象都安分守纪、思想稳定,无一重新犯罪。
三、健全民主制度,实行民主管理。
民主管理是村民自治的关键,而民主监督则是村民自治的保证。我们在实行依法治村工作中,坚持村务、财务“二公开”,健全有关民主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实行民主管理,有效提高了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几年来,我们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听取和审议全村村务、财务报告,评议村委会工作报告,对有关全村的重大事项,如村民自治章程的制定、村集体经济承包方案、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等作出决定。同时建立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监督制度,通过公开栏、有线广播等形式,公开村务,规定村各项经济承包公开招标,村级财务须于每季度 10日前公开,对重大事项如计生指标、干部报酬、村福利享受对象,村集体企业承包等情况做到随时公开。此外,还组织民主监督小组成员每年对村财务的收支情况进行审查。这样村民们对村里的村务、财务一目了然,增强了对村干部的理解和信任,消除了误会和矛盾。村民说:“国事村事看看公开栏就明了”。
四、抓好以党支部为核心的配套组织建设,为依法治村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农村的民主与法制建设,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有秩序地进行。村民委员会的自治,是党的领导下的自治,村党支部在村民自治中必须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为此,我们根据新时期基层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切实加强了党支部的自身建设。一是对党支部班子进行了调整充实,把政治素质好、有文化、有见识、有参政能力、能代表群众利益、年轻力强的党员选进支部班子,有效地改善了班子结构。二是建立了党支部职责、党员议事规则等党内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严格要求,发挥表率作用,凡要求群众做到的,党员首先做到,凡要求党员做到的,支部一班人率先做到。从而增强了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与此同时,我们还加强了村委会、团支部、妇代会、民兵、老年协会等配套组织建设,为深入开展依法治村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通过几年的依法治村工作,我们尝到了不少甜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逐步加强,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群众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参政议政意识不断提高,治安状况进一步好转,村级经济和社会事业得到快速发展。2002年6月底全村集体总资产达488万元,自有流动资金225万元,村级集体年收入达62万元以上,跻身定海区十强村之一,先后被命名为区级文明单位、小康村、社会主义新农村、渔业先进村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十佳村”,村党支部连续多年被评为区级先进党支部,并被命名为市级农村“五个好”示范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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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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