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普法教育为切入点
推进依法治村营造良好的农村法制环境

口/嘉善县魏塘镇智果村

    我们智果村位于嘉善县城北面,与320国道相距2公里,平黎一级公路穿境而过。      自1996年以来,经过两次行政区划调整,现在的智果村由原四个村撤并而成。全村辖14个自然村,15个村民小组,现有农户595户人口2076 人,可耕地面积4404亩。现有固定资产250万元,年工业总产值2000 万元,可支配资金50万元,2001年农民人均纯收人4500元。近年来,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广大村民对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实行村民自治的要求越来越强烈,为了能更好地调动广大村民参与依法治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村紧紧围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四个方面,在全村干部群众中开展分层次、多形式的普法教育,边学边用,逐步把各项工作纳入了依法治理的轨道,使广大村民的精神风貌在学法用法的实践中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有效地促进了我村的两个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下面,就我村如何以普法教育引路抓好依法治村工作向各位领导与同志们作一简单汇报:
    一、与时俱进,创新“四五”普法新路子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和镇司法所的具体指导下,去年我们制定了村“四五”普法五年规划,并按步骤认真开展普法工作。经过一年多的摸索,结合我们村的实际情况,逐步探索出一条适合我村实际的“一普、二办、三利用、四突破、五确保”的普法新路子。
    “一普”就是围绕一个“普字”,统一干部的思想,着力提高全体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二办”就是办好二个园地,一是在村广播站开办法制宣传专题节目,对村民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做到每月一次,二是办好法制园地专栏,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向村民刊出有关法制宣传文章、案例、图片等,做到每月更换一次内容。
    “三利用”就是利用三个活动阵地进行法制宣传。l、利用农民普法学校进行普法,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学习了农业法律法规、村民委组织法、选举法、土管法、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受教育达400多人次;2、在村办公楼建立普法阅览室,方便村民阅读法律书籍;3、在学校建立学生法制学校,聘请片警担任法制辅导员,今年上半年两次对村校学生进行法制授课,受教育165人次。
    “四突破”就是突破四种方式进行普法教育。1、村干部将学法培训作为硬任务,带头学;2、村普法领导小组指导村民学;3、对外来人员实施发放法律知识读本,上一次法制课,组织一次法律知识测试的“三个一”活动;4、发挥学生宣传员作用,为搞好普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五确保”就是确保五个落实。l、组织落实。建立普法依法治村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借用治保调解组织网络,调解信息员同时做好义务法制宣传员;2、规划落实。在总的“四五”普法五年规划基础上,根据本村的实际制订年度计划。每个园地、阵地都落实人员,专人负责,把工作内容落实好;3、制度落实。制订了适合我村实际的各项普法工作制度共八项;4、资料落实。购置法律书籍进阅览室,订阅《浙江法制报》、《民主与法制》等报刊;5、经费落实。近二年,我们先后投人3.15万元建立了农民普法学校,投人5000多元建立了宣传橱窗、普法活动室、黑板报、广播室、固定标语等,在经费上有力地保证村普法工作的顺利展开。
    二、落实“四个民主”,推进依法治村
    (一)民主选举,尊重村民选择
依法治村的实质和核心是村民自治,而实现村民自治首先必须保证村民自治组织是村民民主选举产生的。为了保证广大村民按法定程序选举出自己信得过的人当村干部,消除一部分村民不管谁当村干部与我不搭界、只要搞好自家经济收人就可以的思想,我村以普法教育为切人点,根据不同对象采取不同形式广泛开展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普及教育。通过采取问答式面授讲座、广播讲座、案例和事实释法等形式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使村民明白了如何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和选好“当家人”的利害关系,确保了我村的民主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如在选举村干部时,候选人提名不定框框、不划圈圈,由村民联名推荐或村民小组推荐等方式提名候选人,选举一律采取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候选人都要在选举大会上发表竞选演说,介绍自己当选后如何来带领大家共同致富的“施政纲领”,让村民听后自主划票,选谁、不选谁完全自己作主。选举结束后,当即当众开箱验票、唱票、计票,当众公布选举结果,使整个选举过程在公开、公正的环境下进行,在群众的直接监督下进行,在严密组织、严格的程序下进行。由于普法到位,调动了村民民主选举的积极性,今年村民委换届1678 名选民,参加投票l669.人,投票率达99.5%。另外,在选村民代表时也是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由广大村民推选出一批政治素质好、有文化、有思想,能代表群众利益的村民代表。由于推选出来的村民代表素质好、能说会道,能协助村干部做好村民工作,并自觉带领大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使我村的党务、村务等各项工作都能够得到很好的贯彻实施,较好地促进了我村的经济发展。  
    (二)民主决策,体现村民意愿
    民主决策是村民自治的核心,如果决策不民主、就会大大挫伤村民参与依法治村的积极性。由于大多数村民的文化层次不高,对村干部的有些做法不理解、不支持,认为村干部都是为了自己捞好处,并不是真心实意为大家办实事。针对群众的这种心理,在作重大事项的决策时,我们首先请县有关部门来给村民讲解政策及法律法规,让村民明白了其中的内涵后,工作就容易做了。如在2000年11月份,嘉善“中国木业城”开发到我村,涉及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土地租用、农转非等工作,大多数村民不理解,意见很大。我们就及时请县普依办协调县普法讲师团成员县国土资源局的老师来村里为大家讲解《土地管理法》,并及时将上级有关处理政策通过广播、上墙等形式公布,让村民了解法律法规及处理政策,了解村干部是如何按政策处理的。广大村民通过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及相关政策,明确了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知道有哪些事该办,懂得怎样去办,也理解了村干部的做法。这样一来,不仅使村干部尝到了普及法律知识的甜头,提高了工作积极性和办事效率,也使广大村民提高了法律素质,知道如何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义务。
    我村凡涉及党务、村务重大事项的决策、都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重大事项的决策,一般先由村党支部、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三副班子集体讨论,形成初步方案,交由党员大会讨论,同时还采取一问一答式的面授讲座、村广播讲座向广大村民宣讲涉及重大事项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然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如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不过,村民有疑虑、有反响,就及时召开村民主“听证会”。民主“听证会”是在村党支部的领导和主持下,召集全村五分之四以上的党员、村民组长、村民代表,由村三副班子领导成员负责解答村民的疑虑,在基本形成共识的基础上,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我村采取这种反反复复的民主决策,大多数村民的意愿得到体现,既调动了村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也消除了村民对村干部开展工作的思想疑虑。
    (三)民主管理,调动村民积极性
    依法治村,民主管理,如何把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与农村的复杂情况紧密结合进来,把依法治理与村民自治有机地统一起来,是新形势下搞好农村普法教育依法治村工作的一个新课题。我村原属比较落后、贫困的村,村民的集体主义观念淡漠,那种种好自家田、不闻身外事的老思想根深蒂固。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作为领导核心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想方设法,结合实际,寻找各种载体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努力提高广大村民的法律素质和参与依法治村的积极性。通过普法学习,广大村民管理村务的意识增强了,也积极参与了。如在制订、修改各项规章制度时,广大村民认为是“立家规”,关系自己切身利益,应该积极参与想点子、出主意。村民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了,村两委会作为“当家人”就必须严格把好关,在整个过程中我们始终注重把握了一个中心,四项原则。一个中心就是各项规章制度的内容突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即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搞好基层民主法制建设,通过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来促进经济发展。四项原则,一是合法性原则,各项规章制度在正式出台前都经过充分论证,符合党的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是民主性原则,在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前,都组织村民进行广泛的讨论,得到村民认可;三是针对性原则,各项规章制度不但符合上情,也符合村情,不讲究条款多少、内容繁简,而是注重实际,突出重点,便于操作;四是互约性原则,各项规章制度既有对村民的要求,也有对村干部的约束,约民又约官,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由于我村通过制定、落实各项制度,既调动了广大村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更使村民依法民主自治有了途径和办法,并在学法用法的实际感受中增强了民主意识和守法观念,也能自觉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去年七月份,我村有数十户大棚蔬菜种植户,由于购买的蕃茄种子有严重的质量问题,导致8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开始村民很气愤,想采取过激行为。村干部知道后就及时上门做思想工作,希望他们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村民们冷静后都纷纷表示,我们平时学习法律知识,就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在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就应该用法律武器为自己讨回公道。后经村民委托,村委会为他们聘请了律师,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四)民主监督,规范村民自治
    尊重群众意愿,依靠群众参与,实行民主监督是落实依法治村各项规章制度的基本保证。我村依法实行民主监督后,使村干部的工作得到了广大村民的理解和支持,大大地减少和避免因村民不知情而产生对村干部的误解及抵触情绪。我们通过每年不少于两次的村民代表会议,对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看有无违规行为;每年初和年底两次村民代表会议,汇报本村年度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让村民代表审议;每季一次的村务、财务公开上墙,接受群众监督;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听证会”,让广大党员、村民在了解党务、村务、财务的基础上,更好地行使对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也进一步加强了村干部的队伍建设。特别是我们注重发挥了村民监督小组的作用,经常性对村务、财务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做到商量重大事项时邀请监督组长参加,村务、财务公开必须经监督小组审核签字后再上墙公布。我村通过上述多种形式的监督,村民对本村情况及村干部的工作了如指掌,如有做得不够的地方他们会及时提出,村干部也虚心接受,加以改正。这样一来就较好地解决了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不少难题,不仅干部心里有了谱,村民心里也有了底。
    各位领导、同志们,我村以普法教育为切人点来抓依法治村工作,为发展村级经济创造了一个很好的法制环境,经过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的工作与基层依法治理的总体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以今天的会议为契机,把农村普法教育依法治村工作抓得更紧,抓得更实,抓出成效,结合弘扬嘉善人民“坚韧不拔、敬业争先”的创业精神,确保农村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深人持久地开展下去,为把我村的两个文明建设推上一个新的台阶而努力奋斗。

2002-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