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国家税务总局通知
要求进一步加强税收法制宣传工作

    司法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法制宣传做好普及税法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要进一步普及税收法律知识,增强公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治税,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充分发挥税收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通知指出,加强税收法制宣传,做好普及税法工作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税的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是提高公民税法意识,营造良好税收环境的需要。各级税务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要以税收法律为重点,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税法宣传,做好普及税法工作。要进行税收基础性知识的普及教育,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纳税人深刻地认识到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不依法纳税,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依法纳税也是公民的美德,是“爱国守法、明礼诚信”的具体体现。只有依法纳税,才能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强大的财力保证,才能共同建设好小康社会。要进行税收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按照不同层次纳税人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宣传税收实体法、程序法和相关具体的规章制度,使纳税人不仅具有依法纳税的自觉性,而且知道按照什么程序纳税、应缴什么税、应纳多少税,切实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能力。要进行税收权利和义务的普及教育,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特别是按照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使各有关部门按照法律规定,切实履行协税护税职责,支持税收工作发展。
    通知要求,要抓好集中性税收法制宣传。各地要围绕每年的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主题,有重点地举行各种宣传活动,努力形成学习税法知识,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氛围,使税收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步步深入,扎实有效。要做好日常性税收法制宣传。充分运用多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使广大公民受到形象生动、潜移默化的税收法制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报纸、期刊等媒体,加大税法宣传的影响力和辐射面。要不断创新宣传手段,增强宣传效果。积极利用互联网开展税收法制宣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将税收法律列为普法考试内容,并开展税法进社区、税法进学校等多种活动,切实推进此项工作开展。在进行税收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中,要加大对涉税案件的曝光力度,有选择地向社会公布一些定性准确、影响面大的涉税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以警示纳税人,震慑犯罪分子。


                                              (摘自《法制日报》)

200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