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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
降了刑事案 升了安全感
“严打”两年:治安明显进步 保持稳定:方针不能动摇
从2001年4月2日开始的“严打”整治斗争进行了整整两年,我省的“严打”整治斗争到底搞得怎么样了?
4月7日,省“严打”整治斗争工作检查情况汇报会议在杭召开。与会人员听取了8个检查组对全省各地“严打”整治斗争检查和抽查的情况汇报。周国富在会上指出,我省“严打”整治斗争总的估价是:目标如期实现,经验丰富宝贵,形势依然严峻,方针不能动摇。按照中央的七条标准,我省社会治安取得了明显的进步。
周国富说,从2001年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以来,我省刑事案件上升幅度明显下降。2001年,全省刑事案件上升幅度同比下降15.5个百分点;2002年,刑事发案绝对数同比下降6.2%。其中,“三类”重点犯罪尤其是黑恶势力犯罪受到依法严惩,犯罪团伙受到沉重打击,公安部挂牌督办的26起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全部告破。台州市组织了16支“打黑”专业队,将部、省、市三级督办的24起涉黑案件全部攻克,黑恶势力犯罪受到毁灭性打击;全省杀人、抢劫、放火、爆炸等八类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比重比全国平均低5个百分点;盗窃等多发性案件上升势头得到遏制,嘉兴去年此类案件的发案绝对数下降了2.8%。
2002年,我省重点整治的4个市(区)刑事发案数比上年平均下降10.2%,31个乡镇(街道)中有29个刑事案件发案绝对数下降,平均下降14.9%,2个与整治前刑事发案基本持平。我省治安混乱地区和行业得到有效整治,面貌明显改观。绍兴县、苍南县摘掉了全国毒品问题重点整治地区的帽子。丽水市莲都区太平乡改变了“太平乡不太平”的局面。
周国富说,全省通过深化学习推广“枫桥经验”活动,探索和完善了治安防范体系,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治安防控能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也随之大大增强。省检查组随机抽样问卷调查显示,认为两年来本地“严打”整治斗争效果好和较好的群众占90.4%,对本地治安状况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占88.6%,认为有安全感的占91.9%。在“严打”整治斗争中,政法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高,去年政法系统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及人数都比上年下降了30%。各级对政法部门的投入逐年增加,政法基础设施、科技装备、办公条件明显改善,办案经费得到较有效的保障。
周国富强调,全省“严打”整治斗争尽管实现了预定的目标,但是与中央、省委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从检查情况看,“严打”整治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各级各部门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防止和克服松劲、麻痹和厌战情绪。在集中“严打”整治斗争告一段落后,要搞好工作衔接,继续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有针对性地提出深化工作的措施,防止犯罪活动出现反弹,努力保持社会治安长期稳定的局面。
(摘自《浙江法制报》)
200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