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农业“两法”的热潮

    为深入开展农业“两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省厅从2003年2月中旬开始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并把农业“两法”列入“四五”普法与今年法制宣传的重要内容。一是厅党组领导对农业“两法”的宣传贯彻工作高度重视,对农业“两法”的宣传贯彻作了专题研究,并专门安排了专项宣传活动经费。二是会同省人大农资委、省政府法制办等五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的通知》,确确定3月为农业“两法”宣传月,通过举办宣传讲座和培训班等,逐步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多部门协作的农业“两法”宣传工作局面。三是在全省农业工作会议上,专门邀请农业部法律专家政法司副司长李生,向全省农业系统的领导全面讲解农业“两法”。四是省人大农资委、省政府法制办、省农业厅、省林业局、省海洋与渔业局于2月24日在杭州联合召开了浙江省实施农业“两法”座谈会。五是结合春耕备耕工作,2月28日在天台县组织了规模较大的送科技、送法下乡活动,发放了农业“两法”宣传资料2000余份,并开展了法律咨询服务。六是编印了农业“两法”单行本6万本。农业法宣传手册3000本,供各地宣传使用。七是浙江日报、浙江电视台、浙江人民广播电台、浙江法制报、农村信息报以及各地的新闻媒体对农业“两法”的有关内容、意义都作了大量的报道,真正做到了入村入户,家喻户晓。3月份,还将组织2至3期农业“两法”培训班,培训地方宣传骨干;在浙江日报等报刊、杂志上刊登专版文章,介绍农业“两法”的相关内容;在省广播电台启动农业“两法”的系列讲座(共10讲)及开通热线咨询电话。
    同时,我省各地根据省农业厅的同意安排也都积极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
    温州市农业局:一是在2月11日会同市委农办联合发文,确定3月为农业“两法”宣传月,要求各县(市、区)开展宣传培训活动。二是在2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召开了全市贯彻实施农业“两法”座谈会,研究布署了下步贯彻实施农业“两法”工作。三是同日在《温州日报》上全文刊登了农业“两法”,并结合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到永嘉县乌牛镇送法下乡,开展宣传。四是在2月28日,市农业局和市委农办各派一辆宣传车到各县(市、区)沿途宣传,晚上,市人大常委会翁锦武副主任发表贯彻实施农业“两法”电视讲话。五是在3月下旬还将举办一期全市农业法制和执法干部农业“两法”培训班。
    台州市农业局:一是会同市人大农资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发出通知,在今年3月开展农业“两法”宣传月活动。二是在3月初,召开台州市宣传贯彻农业“两法”活动座谈会,请市人大和市政府的领导到会发表讲话,邀请市直有关部门的领导及省市人大代表参加。三是将利用本市农业系统的视频会议系统,组织一期全市乡镇有关领导和农业系统干部参加的农业“两法”知识专题培训班。四是由市、县、乡三级农业部门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部门领导寄送农业“两法”宣传资料。五是以乡镇为单位,全面对村干部和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骨干,进行农业“两法”宣传辅导。  
    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农业“两法”学习和实施工作,在2月27日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四届22次会议上,举办农业“两法”的专题讲座。江山市人大常委会、江山市政府在2月28日组织农业、林业、渔业、国土资源、水利、环保等政府部门的干部、领导参加的农业“两法”专题讲座,市人大、政府的有关领导亲自参加。
    义乌市农业局:一是在2月24日,召集各街道、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召开关于部署农业“两法”宣传工作的会议。二是在城区主要街道张挂农业“两法”宣传横幅,各街道、镇也都张挂横幅,并在各行政村张贴标语。三是自2月25日开始,由市农业局牵头,组织三辆宣传车深入农村宣传农业“两法”,并组织执法人员分赴苏溪、义亭、佛堂、甘三里、上溪等主要乡镇,送法下乡,开展法律咨询。四是在2月26日,市农业局联合市人大农资委、市法制局等单位发文转发浙农政发[2003]3号文件至各街道、镇农业服务中心,要求配合市农业局,搞好农业“两法”宣传工作。五是在3月1日,邀请市人大副主任作农业“两法”宣传的电视讲话,要求各级人大、政府有关部门就全面宣传和贯彻落实农业“两法”做好工作,履行职责。



                                    浙江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
                                    浙江省农业厅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3-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