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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
省高院发布近五年来刑事犯罪情况“红皮书”
我省刑事罪犯总数比率下降
但女性及流动人员犯罪增多
过去五年,我们处于一个怎样的社会环境中?从省高院研究室首次发布的我省近五年来刑事犯罪情况“红皮书”中可以看到,整个社会处于稳定之中。从“红皮书”中也可以看出,随着社会的变革,新的犯罪主体也开始出现。
定心丸:犯罪对社会危险性被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从1997年到2001年的5年间,我省的年度刑事犯罪总量几乎翻了一翻,但犯罪烈度,即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性并没有随之上升,基本上控制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所能容忍的范围之内。
这主要表现为,近年来我省像故意杀人、强奸、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占刑事罪犯总数的比率比较稳定,并且开始出现下降,有些案件,如绑架案件,已连续三年平稳下降。
同时,我省近年来重刑(指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缓、死刑)率呈现逐年下降的态势。
新动向:女性及流动人员犯罪增多
研究表明,过去5年,犯罪的主体出现了很多新的变化。其中,女性犯罪增多,从统计数字看,女性犯罪人数在1997年至2001年间以平均每年21%的幅度递增;流动人口犯罪增幅明显,其中以盗窃犯罪最为严重;单位犯罪成倍增加,其中以虚开增值税发票和走私犯罪最为严重;受贿和挪用公款案件呈波浪式下降趋势,行贿案件则明显增加。
研究人员认为,防治犯罪是一个系统工程,更多的是要关注弱势群体的生存,维护社会稳定。就全社会而言,应采取有效政策措施,加大个人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缩小贫富差距,全面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使弱势群体得到一定的经济收入和生活保障。
(摘自《青年时报》)
2003-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