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

    1月26日至27日,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各市、县(市、区)司法局长和各市局办公室主任、厅各处室的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司法厅厅长沈雷作了《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    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与发展》的工作报告,总结了去年一年来的工作和过去五年工作的基本经验。一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适应形势任务需要,认真贯彻“开拓创新,夯实基础,加强管理,推进法制,确保稳定”的总体要求,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各项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监狱劳教工作整体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法律服务改革管理力度明显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司法行政法制、司法鉴定管理、国家司法考试、法学教育等工作取得新成绩;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结合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会议还研究部署了今年的工作任务:以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为中心,进一步推进监所全面建设;以规范整合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效能;以弘扬法治文化为主旋律,进一步深化普法依法治理;以提高服务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周国富出席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周国富同志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他说,过去五年,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牢固树立“大服务”观念,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主线,深入学习推广“枫桥经验”,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优化素质,促进了各项职能的有效发挥,为保障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周国富同志强调,党的十六大的胜利召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进一步确立,为包括司法行政工作在内的各项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也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许多崭新的课题。司法行政机关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紧扣发展这个主题,进一步明确司法行政工作指导方针,坚持执政为民,执法为民,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努力探索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司法行政工作新格局。
    周国富同志指出,保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又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前提。要正确认识司法行政机关在保稳定、促发展工作中面临的形势,切实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坚定不移地把维护稳定工作放到首要位置,以防为主,标本兼治,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措施。要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确保监狱、劳教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提高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运用法律手段避免和减少社会冲突。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创造有利于稳定的良好法制环境,为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做出更大的成绩。
    周国富同志最后指出,面对错综复杂的形势,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神圣使命,关键是要以人为本,优化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干警队伍。要旗帜鲜明地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干警头脑,始终保持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要坚定不移地把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作为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核心环节来抓,通过深化依法治监所和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改革执法运行机制,改进执法方式。要始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增强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坚持科技强警方针,加快信息化、网络化建设步伐,提高工作水平。
    省司法厅副厅长胡虎林在全省司法行政会议结束时作了讲话,强调了四方面工作:一是要做好维护稳定的工作。进一步深化依法治监所,狠抓教育改造质量提高,在健全治本性、长效性工作机制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坚持“调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及时准确地掌握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倾向性问题,防止纠纷激化。要以落实衔接措施和“两类人”的安置帮教工作为重点,做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把归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最低限度。要结合形势,突出重点,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开展创建“民主法治村”和“法律进社区”活动,创造有利于社会稳定的良好法治环境。二是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基层工作要进一步规范起来,整合起来,活跃起来。要以规范整合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效能。三是规范法律服务。今后一个时期法律服务工作重点是做好“拓展”和“规范”两篇文章,首先要抓好“规范”工作,以“规范”保诚信,以“规范”促发展。四是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


                                                                  (吴  颖 供稿)

2003-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