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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欲报得终身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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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沧州市委原书记薄绍铨收受贿赂案剖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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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官落马为哪般
1996年3月下旬,时任沧州市市长的薄绍铨率领数人去日本进行项目洽谈,归国途中取道香港,参加河北省组织的招商会,入住九龙新世纪酒店。薄绍铨将来港一事电话告知结识已久并先前有约的香港盛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康公司”)董事长丛某(另案处理),不一会儿,丛某驱车赶到。一阵寒暄过后,两人心照不宣地切人了正题。薄绍铨希望丛某到沧州投资,并表示将予以关照和支持。说者有心,听者有意,一语双关的“关照”与“支持”,让丛某暗自高兴。作为商界“老手”,他深知其中奥妙,既熟知其中的“行现”.更明白其中的“行情”“商机”岂能错过?丛某一个电话打给下属,很快,3万元港币悄然送到。丛某将3万元港币向薄绍铨双手托上,说是不陪他吃饭、购物了,让他自己买点东西。薄开始推辞了一下,后来就收下了。
与丛某见面一个月后,薄绍铨找到沧州市交通实业总公司负责人说:“给你们介绍一个大老板,是香港盛康公司的董事长,他在我们省与多家大企业都有合作,这次来沧州准备和我们进行公路方面的合作.你们一定要接待好、洽谈好,争取合作成功。”这番话说得有板有眼,而且具体工程都说得明明白白,要求把205国道黄骅至乾符段的公路投资项目交给丛某。不料,公司领导因为该项目已与北京长城国际经济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有过接触,并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对半路这一杠子毫无思想准备。于是,他们委婉地向薄介绍了已与长城公司合作的具体情况。此言一出,薄绍铨老大不快:“现在我们的引资任务挺重,招商引资,是要引进外资,而不是内资,以前我跟你们说过,丛某是XXX介绍来的,你们就是听不明白!”
“内资”、“外资”修公路有什么不同?其中奥妙何在?公司领导当时百思不得其解。后来,薄绍铨在被拘留审查期间才交代得明明白白:“我让他们引进外资,主要是找个借口,想让交通实业总公司与长城公司中断谈判,促成丛某与他们谈判成功。”
1996年,盛康公司与沧州市交通实业总公司就投资205国道黄骅至乾符段公路项目先后进行过多次谈判。但由于在资金的投入上双方各执一词,几次谈判没有结果。为了能以低价投资该项目,丛某又将薄绍铨搬了出来。薄又赶紧给交通部门下令:“你们一定要配合好外商的工作,加快进度,赶紧把这个项目谈好,找个外商不容易,不要轻易谈崩了。”由于薄绍铨的干预,沧州市交通实业总公司不得不改变初衷,放弃了已与长城公司达成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33亿元的合作意向,于1996年12月与盛康公司签订了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225亿元的合作经营合同,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薄绍铨对此却大为满意:“谈得不错,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
事情到此,双方本该按部就班地履行合同才是。但盛康公司却违反合同约定,未能按期支付投资。这种做法惹怒了沧州市交通实业总公司,他们便提出中止合作。眼看到手的工程 要泡汤,丛某着了慌.又找到了薄绍铨。而此时的薄绍铨认为:“在我还没有帮他什么忙的情况下,他就给我钱 和物.挺够意思的。这次他来沧州投资公路项目肯定也忘不了我的好处。当时丛某讲过公路项目搞成了,我忘不了你。意思是他挣了钱,也有我的份儿。”于是,在丛某的要求下,薄绍铨又一次出面了:“你们说中止合作,吓唬他一下可以,不要真的中止,差不多就行了,要保证他们承受得了,大家都过得去就行了。”结果,盛康公司只承担了较轻的违约责任。
对于这一切,丛某当然念念不忘报答。1998年1月下旬的一天晚上,丛某按照事先约定,驱车来到薄绍铨在沧州的家里,一阵感激之后,递上两盒价值万余港币的高级燕窝。但接下来薄绍铨说的一席话却让丛某吓了一跳:“我知道你做人讲义气,我最讨厌讲话不算数的人。xxx你认识吧,我帮他搞了几千吨成品油,他赚了好几百万,一分钱也没给我,这样的朋友不可交。”乍一听,丛某还以为自己有啥事办得让薄市长不满意了,但转念一想,马上明白了这番话的含义,立即迎合道:“薄市长(此时薄绍铨已任市委书记),能做成205国道黄骅北段(生意),你帮了很大忙,现在也运营一段时间了,形势很不错,不能让你白忙活,我要酬谢你,这样吧,你也在沧州,我送你3%的股份。”
薄绍铨不动声色:“你没忘了我,我很感谢,我不要股份,要股份太麻烦了。”“那你就要现金吧。”双方一来一往,商定按丛某投资额的3%给薄绍铨好处费22万美元。后经薄绍铨同意,最终定在20万美元。
这笔巨款让薄绍铨犯了难,“这么大的数,给了我,我往哪儿放呢?”他先是让丛某将20万美元交给他在北京的亲属,后又觉得不妥,出于“安全”考虑,他让丛某将钱交给他在日本留学的女儿薄江。同时,薄告知了他女儿的联系电话,并叮嘱丛某“最好晚上晚一点(23时之后)联系。丛某依照薄绍铨的吩咐,缜密周详地实施了全过程的动作。1998年3月16日,薄江在香港收到丛某送给的港币77.36万元(应薄江事先要求,丛将10万美元兑换成港币)。同年4月29日,丛某又将10万美元汇入薄江指定的日本东京的三个银行账户。事情办理“妥当”之后,薄江将收钱一事告诉了薄绍铨。
身陷囹圄始觉悔
“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亡,其言也善。”东窗事发后。薄绍铨自感罪孽深重、生死难卜,此时的他又是怎样一种心情.怎样一种渴望?不妨翻开薄绍铨的《忏悔录》,让我们静静地去浏览、去思忖,或许能从中发现些什么,悟出些什么。
——我知道,今后已经没有机会再为党、为人民做些什么了,只能以自己积极真诚地认罪,教育犯有同样错误而拒不交代问题的人及早回头,也希望能借此警示仍在岗位上工作的领导干部,以我为戒,不要犯我这样的错误。
——我的犯罪行为,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助长了不良社会风气的蔓延.涣散了民心,削弱了党和政府的号召力。回想人党二十多年来,我是在党的关怀、培养下才成长为一名领导干部,党对我恩重如山.但自己却做出了如此损害党的事情来,真对不起党啊!我愿接受任何惩处。
——由于我的过错,给家庭带来的灾难是巨大的,也是难以弥补的。我对家庭是负责的,妻子为家庭更是任劳任怨,孩子聪明能干。建设这么一个和睦、幸福、今旁人羡慕的家庭是我们几十年共同努力的结果,但由于我的过错.使它毁于一旦,这都是我的罪过。至于我个人,后半生已经毁。
——三十多年的工作,我是努力的,也做出了一些成绩。我常想,一旦退休,就工作的成绩而言,是可以向上级、群众交代的。但由于自己错走的这一步,使自己名誉扫地。今后,自己是个什么样子,什么处境,我不能预测,也不愿、不敢预测,但无论如何是离不开“悲惨”二字的。每想至此,追悔莫及,但这怨谁呢?这是咎由自取。
痛定思痛.追寻自己堕落的根源,薄绍铨在《忏悔录》中归纳了以下几点:
——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参加工作以来,除参加过一两次党政短期专题学习外,没有进行过较长时间的理论学习。平时的学习也往往是侧重在经济理论学习和热点问题研究上。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一些观点、立场在自己头脑中淡化了。而恰恰这些立场、观点的掌握和实践过程正是树立正确人生观、构筑反腐防线的过程,我缺少的正是这些。在此情况下,此消彼长,一些非无产阶级的东西乘虚而入,导致自己政治褪色,价值观扭曲,失掉了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清正廉洁的高尚道德。这样,腐败行为的发生就不可避免了,只是有没有机会和时间早晚的问题了。
——没有在思想上解决好“三个什么”的问题。这些年来,社会上出现了重权、钱,轻人情的现象,人际关系往往以权、钱维系。有权或有钱的,周围总有一批人围绕,鞍前马后,百般照应。一旦失去它,就会受到冷落。我也看到一些离退休的老同志,工作时辛辛苦苦,离开工作岗位后,尽管组织上照顾,但因种种原因,家境并不甚好。面对这样的现象,我没能从正面学习这些老同志的奉献精神,而是受负面影响大,想自己早晚有一天退休,要存些钱.以便安稳度过晚年。私欲的滋生、膨胀,廉洁的闸门就关不住了,腐败随之而来。
——思想意识上出现两重性。作为原沧州市委书记,我一方面按上级布置开展反腐败斗争,另一方面自己又有腐败行为;一方面自己确实拒绝过别人送的钱,但同时又接受了别人送的钱;一方面能有意识地按照上级要求去做,对一些送钱、送物并露骨地谋求个人升迁、好处的,还是能够拒之门外,另一方面由于对自己的要求放松了,思想出现较大滑坡,把金钱看得重了,腐败现象也就自然而然地产生了。加之监督机制上存在的问题,使自己长期游离于监督之外。逐渐没有了顾虑,在腐败中越陷越深。
应该说,薄绍铨的忏悔并不深刻,但从这并不深刻的忏悔中,我们也许可以得到一些反思。
掩卷深思话“五慎”
薄绍铨作为受党教育多年、身居要职的领导干部,本应牢记和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执政为民、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然而,他却忘记了党的教诲,抛弃了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世界观蜕变,人生观扭曲,价值观失衡,自身免疫力减退,陷人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泥潭。同时,在享乐思想驱使和物质利益的诱惑下,他利用职权,大肆收受贿赂。此案的教训是深刻的,带给人们的警示是多方面的。
警示之一:慎微。“风起于青萍之末。”从腐败分子堕落的轨迹看,他们大多并不是“根里坏”,有的也曾经是“好党员”、“好干部”,并且为党的事业奋斗过,兢兢业业地工作过。但随着地位的升迁、权力的增大,以及客观条件的变化,面对诱惑,往往在“只此一次,下不为例”的矛盾心态下迈出了可怕的第一步。
薄绍铨的堕落也正是如此。他从开始收受小礼品、衣物、字画、古玩、首饰到巨额现金,陷入了违法犯罪的深渊。“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薄绍铨一案警示我们,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筑牢自己的“思想大堤”,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严于律己,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以良好的人格力量去影响和带动干部群众。
警示之二:慎欲。“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私心和贪欲是万恶之源。而贪欲与权力的结合必然导致腐败。薄绍铨身为市委书记,并不是因为生活有困难才贪敛钱财.而是他的贪心不足,欲壑难填。簿绍铨认为,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靠权、钱来维系的,人有了钱和权就可以光宗耀祖,主宰一切。他想到自己接近退休,要趁着有权之际快点捞钱.为孩子、家庭和自己退休后的享受做准备。他的妻子讲述:“老薄总是和我讲,等以后有了钱,到外国生活,让我们娘儿俩生活得好一点,他还说要在美国购买住房。”在这样的思想支配下,薄绍铨不择手段地受贿捞钱,贪欲吞噬了他的灵魂。每个领导于部必须牢记江泽民同志的谆谆教诲,强化“公仆”意识和宗旨意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警示之三:慎交。“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薄绍铨作为领导干部,为了发展沧州经济与外商交明友,本无可厚非,但令人痛心的是,他以“交友”为名。行“交易”之实,借机建立不正当的利益关系。薄绍铨对收受丛某的20万美元是这样作答的:“他到沧州来投资是奔着我来的,如果没有我在沧州当市长,他是不会来的;在投资修路中我给予了一些支持;在批办有关手续方面,我帮助协调运作;在他部分投资资金没有按时到位时,交通实业总公司要中止合同,我又为其说了情,帮了忙。”掀起他们“协作”的盖头来,赤裸裸的权钱交易便大白于天下。薄绍铨收受的不义之财是以几十倍地牺牲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获得的。这种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结果,不仅在经济上给国家成巨大损失,而且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譬示之四:慎独。“不愧屋漏,不欺暗室。”每一个领导干部,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原则,不为利诱,谨慎不苟,人前人后一个样。并在严格自律的同时,自觉接受监督。薄绍铨之所以走到今天这一步,除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长期以来他把自己当作一名特殊党员,凌驾于组织之上,不接受监督。在确定205国道黄骅至乾符段的投资问题上,他横加干预,个人说了算,目的是不要监督,为他接受丛某的巨额贿赂创造条件。他听不进不同意见,对来自上级的批评,表面上接受,实际上抵触;对来自同级的批评,要么当面顶回去,要么事后找茬报复: 对来自下级和群众的批评.他置若罔闻,应付了事。“三讲”时,他尽管写出了剖析材料。也在民主生活会上作了自我批评,但那些都是做做样子的,背地里照样收受巨额贿赂。
警示之五:慎权。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强调指出:“所有党员干部必须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而绝不允许以权谋私,绝不允许形成既得利益集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应深刻领会这一论述的精神实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绝不能把权力私有化、商品化,为个人、家庭谋取利益。然而,确有少数领导干部背弃了党的宗旨,把自己当成群众的主人,把职务当成享乐的资本,把权力当成谋私的工具,以至超越职权,滥用权力。薄绍铨的堕落就是一个最好的佐证。像国道投资这样重大的工程项目,本应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分管领导重点去抓,交通业务部门依照程序具体组织实施。但薄绍铨出于个人捞取好处的目的,违反原则,自始至终从中干预,致使沧州市交通实业总公司蒙受巨大经济损失。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确保权力行使不偏离正确方向,必须强化民主集中制意识,增强党性原则,讨论问题讲民主,决策问题讲程序,执行决议讲纪律。只有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想问题、办事情,权力的行使才会有正确的出发点和归宿,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作者:冀纪
(摘自《反腐败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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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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