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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以多种形式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在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我省各级普法主管机关围绕“依法治国、执政为民”这一主题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以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21周年。
    11月21日下午,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普法办在省人民大会堂举办省级行政机关副厅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讲座由王永明副省长主持,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汪永清主讲《行政许可法》有关知识,250多名省级行政机关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吕祖善省长作了重要讲话。
   
11月24日,全省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征文活动圆满结束。此次活动的特点是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参与面广,作品质量高,社会反响积极。征文活动共评出特别奖2名,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30名,优胜奖89名,组织奖5个。
    11月28日至29日,由浙江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和省广播电视局联合举办的全省“依法执政、执政为民法制演讲活动在杭州举行,来自省内11个地市和5家省直机关的41名选手参加比赛。经过紧张激烈的现场角逐和评选,18名进入决赛的选手中,3人获一等奖,6人获二等奖,9人获三等奖,其余23人获优胜奖,10篇稿件获得优秀演讲稿写作奖;丽水市普法办、浙江省监狱管理局等5家单位获得活动组织奖。省政协副主席吴国华,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沈雷,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胡虎林等领导亲临现场观摩比赛并为获奖选手颁奖。来自社会各界的干部、学生共300多人到现场观看比赛。
    12月3日晚,中共浙江省委副书记、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长周国富在浙江卫视新闻频道发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电视讲话。12月4日,《浙江日报》头版刊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署名文章——《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促进政治文明建设》。
   
12月4日,由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广电局、以及杭州市司法局和杭州下城区委、区政府联合举办的浙江省暨杭州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大型广场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在武林广场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圣平、省政协副主席吴国华,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沈雷,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胡虎林,副厅长陈志忠以及有关主办、协办单位的领导参加活动仪式。省国土资源厅、省卫生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11家政府行政执法机关的干部、11家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工作者以及杭州市、下城区有关部门共百余人在活动现场热情为广大市民群众分发有关法律资料并提供法律帮助,现场还穿插法制文艺演出。浙江人民广播电台现场直播活动实况。当天,全省各地通过“法律进社区”、“送法下乡”等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基层,积极引导广大领导干部和群众学法用法,夯实基层普法教育基础。宁波、温州等11个市和所属县(市、区)同时在当地的广场、街道、乡镇、社区等居民集聚地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和其他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法制广场”、“法律服务超市”、法制演讲、法制文艺演出等生动活泼的宣传形式,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在全省上下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环境。
    12月7日,省司法厅副厅长陈志忠、省普法办副主任俞振华等赴上海参加华东六省一市“东方法治”网开通仪式暨网络法制宣传研讨会。中共浙江省委副书记、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长周国富代表我省致开通贺词(视频信号),陈志忠作了题为《运用网络新载体 拓展普法新领域》的发言。
   
12月8日,省法学会和省普法办举办浙江省“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制论坛。论坛由省司法厅副厅长陈志忠主持,省政协领导邬兴华和来自浙江大学、社科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单位的法学界专家学者共18人与会。有关人士围绕“依法治国、执政为民这一主题,就如何使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观念,执政为民的观念,依法行政的观念和依法维权的观念等倍受关注的问题展开论述,并对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和普法教育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法制宣传处:周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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